第二章 奠基篇——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五节 秦代的严刑酷法

秦始皇推行法的重刑思,制定严刑酷法。现有秦律资料中现的罪名近200。其中有侵犯皇帝人身尊严罪,诽谤与妖言罪,叛乱罪,古非今与挟书罪,妄言与非所宜言罪,违反王令罪,降敌、誉敌罪,藏偶语诗书罪,渎职罪,盗窃罪,杀人罪,斗殴、伤害罪,逃亡罪,诈伪罪,不孝罪,乏徭罪,奸情罪等。秦律中规定了量的惩罚“盗贼”的条款。荀况说:“窃货曰盗”,“害良曰贼”。所谓“盗贼”,实际是敢侵犯主阶级利益进行反抗的农民。《法律答问》中说:贫苦农民采摘了主的几片桑叶,即使不值一文钱,被罚苦役30。

秦代立法的主目的内容一,就是维护皇帝的身体、权威尊严。在方面稍有触犯便处极刑。公元前211年(始皇三十六年),掉一块陨石,有人在面刻了“始皇帝死分”几字。案,秦始皇派官吏追查,结果有查案的人,竟令“尽取石旁居人诛”(《史记·始皇本纪》),即住在陨石旁边的居民杀光。又有一次,秦始皇梁山行宫,从山望见丞相的车骑众,排场很,中不快。随行的太监此告诉丞相,丞相很快减少了车骑。秦始皇知怒,随行的人全杀了。

秦代的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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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秦始皇统一法度,凡事皆有法式目录+书签第六节 《挟书律》与“焚书坑儒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