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奠基篇——春秋战国秦汉时期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李悝著《法经》,封建法典之祖

战国代(公元前475—前221年),各国主阶级建立封建生产关系政治体制,相继进行改革,史称“变法”。

公元前445年,魏国任李悝相。李悝是前期法的代表人物一,他一套治国安邦的知识本领,很受魏文侯的赏识。魏文侯尊他师,拜他相,请他主持变法。李悝魏国的经济、政治法律制度进行了一系列变革。

在经济方面,李悝主张“尽力”与“善平籴〔di敌〕”的政策。他认,统治者富国强兵安定社秩序必须力展农业生产。此,李悝制定实行了“平籴法”,丰年由国平价收购粮食,备荒;荒年则由国平价粜〔tiao跳〕,借平衡丰年荒年的粮价,“取有余补不足”,制止商人囤积居奇。他认“籴贵伤民(城市居民),粜贱伤农。民伤则离散,农伤则国贫”。他的“平籴法”就在“使民无伤农亦劝”。李悝的经济改革是与政治问题紧密联系的。他认,动乱不安是由“饥寒”,“富足者逸,则驱民邪”(《说苑·反质》)。因此,他主张打击骄奢逸的贵族,抑制不利农业生产、销售奢侈品的工商业。

在政治方面,李悝废除世卿世禄制度,取消奴隶贵族的政治特权,按照“食有劳禄有功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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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公布成文法的斗争目录+书签第三节 商鞅变法,明法重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