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烦了,甄在村算户,带头不支持合社,结果甄情况差不的几户由民跟着选择了拒绝。
建立合社有两必因素,土农民,缺一不。农民找,由宋土兼并比较严重,处是失了土的佃户。但土不找,是主耕农不参加,合社就是水中月镜中花。
促进社些年展合社的方式一般是先弄试点,有了合适的目标由邮局贷款或买或租,通与佃户签订租合同实现。待经营一两年实际效果影响周边的主、耕农主动加入,逐步扩合社规模。
有极少数情况才动武力强行收缴土,比年在名府清算庙产。普遍各庙产相关的土,从在民间使。
但传统的办法见效确实慢,年单位计算,一年就见效的不太,数试点的合社两年才周边百姓示范带头。
湟州就钻了空子,既促进社有明确规定强行清缴的象,那就从庙产再挥一,拒绝加入的主富户纳入范畴。严格说确实不算故意搞破坏,是重政绩偏离了初衷。
或者说湟州乃至促进社的很员,始至终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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