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北宋建国始就有了一套相完备的户籍制度,套制度户口分了主户客户。主户又称税户、编户,专指城市有房产、农村有田产、应该纳税服役的人口,承担了一文钱税算主户。
主户分坊廊(城郭)主户乡村主户,相城市户口农村户口。乡村主户又分了五等,田产超三倾的算一等;一倾三倾的算二、三等;不超五十亩算四等;二十亩五等。
一二三等乡村主户称户,算主,四五等户,算耕农。有些五等主户全有几亩,不不租别人的土耕,就算半耕农。
客户分廊坊客户乡村客户,乡村客户叫佃户、庄客、客、浮客、旁户。他有田,按照世流行说法是不占有生产资料,靠租主的田生活。
乡村客户不向国缴纳土有关税赋,需按照租约土租金向主缴纳清楚就够了,片土的税务由主负责。
听挺合理,问题了,数土在谁手呢?问题搞清楚,朝廷有关土税收的一系列问题就随明朗了。
由北宋建国初了鼓励百姓恢复由战乱荒废的耕,采取了与前朝完全不同的土政策,允许土有化,谁垦就归谁所有。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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