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

讲,人统治己的主权又什正的限制呢?社的权威又在哪端呢?人类生活中有少应派归,有少应派归社呢?

果它各有比较特别关涉己的方面,它就将各其所应的一分。凡主关涉在人的那部分生活应属,凡主关涉在社的那部分生活应属社。

虽社并非建筑在一契约面,虽硬明一契约便从中绎社义务不达什的目的,但每人既受着社的保护,每人社就该有一报答;每人既实生活在社中,每人其余的人就必遵守某行准绳,是必不少的。行,首先是彼此互不损害利益,彼此互不损害或在法律明文中或在默喻中应认权利的某些相确定的利益;二是每人在了保卫社或其员免遭受损害妨碍付的劳动牺牲中担负他己的一分(在一公正原则规定)。些条件,若有人力图规避不肯做,社是有理由一切代价实行强制的。社所做的不止此。人有些行动有害他人,或他人的福利缺乏应有的考虑,是又不违犯其任何既权利的程度。,犯者便应受舆论的惩罚,虽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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