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列的论着置你的保护。篇品是我宗教的意见。
希望你公正:我一向极力主张人人有保持他的意见的权利,不管他的意见何与我不同。凡是否认别人有权利的人,使他己现有意见的奴隶,因他己排除了改变意见的权利。
付任何一错误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理。我一向未曾其它武器,我深信今亦复此。
你的亲爱的朋友公民同胞,
托马斯·潘恩
1794年1月27日巴黎卢森堡监狱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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