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種觀點認為,任何人是的。
該觀點是這樣論證的:
一個人求實現個人的利益滿足己的需就是,就是個人主義,任何人不沒有個人的利益;
所,任何人是的;「」是人的本質,世界不有公無的人。
面的論證運了這樣一個三段論:
凡求個人利益的是的,
任何人是求個人利益的;
所任何人是的。
這個三段論的推理形式正確但結論錯誤。
根據邏輯規律判定必有錯誤的前提。這個錯誤的前提不是前提是前提。因為在歷史唯物主義來,個人利益的滿足是每個人生存發展的保障,沒有個人的利益,不但個體失了生存的條件,且社會失掉其存在的基礎。所,個人利益人皆有,即「任何人是求個人利益的」這個前提是正確的,那麼錯誤的就是前提。
前提錯在何處?就錯在它「求個人利益」「」混為一談。因為「」或「個人主義」的概念有其確定的涵義,它指的是一種「損人利己」、「損公肥」,個人利益置於他人或集體利益的思行為。
我們所提倡的「公無」中的「無」,指的是無「利」,決不是否定一個人通過合法的誠實勞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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