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简单的理,平等易的契约,精神力强的一方,将占据着绝的主导权。
死神太信了,他认一人类,根本就不,拥有着与他睥睨的精神力,是神的优越感,更何况他乃是最强的神祗一。
区区一人类,即便在力量,胜他分身,是精神力是绝不有所超越的。
就像是一铁律一,分身的他,虽精神力不比本体更强,是分身就像是浸入一水缸内的瓢碗,轻易的将水灌满一。
理所的,他的精神力绝处同阶的巅峰,甚至超越巅峰一线。
是,他的是,方云是不折不扣的怪胎,论精神力,他同处同阶巅峰。
是他与面前死神的分身最的不同就在,死神的精神力源泉在本体,是方云的神念,却是完全隐藏在元神中,同有比方云本身的神念,更加强千百倍的莲蕊。
方云说,莲蕊已经不再是一件仙器的宝,是一活生生的人,一具有生命的生命。
有拥有者,才拥有此庞的神念,超了世间的一切存在。
方云与死神的话中,就已经感觉不劲,不他同己的神念,有着绝的信,所他将计就计。
许人类就是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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