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并不是吓唬你,”乐瑶说,“根据《民法通则》127条的规定,饲养的动物造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,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民赔偿责任。果饲养人或管理人利动物故意伤害他人,或明知动物伤人放任不管,除承担民赔偿责任外,承担刑责任。您明知养狗场两的狗跑丢了野狗,却不闻不问,就是放任不管,咬伤了村民,你必须负责。”
乐瑶话有理有据,连民法通则了,比邵龙的泛泛谈有力。苟夫人立即就动摇了。
“那两狗是己跑的!”苟夫人辩解说。
“是你养的。”乐瑶说,“你是养狗场,狗的杀伤力,凶猛程度应该很清楚,既是门狗,你应该狗进行训练,是咬伤了人,总你的训练有关。”
“那你说怎办?”苟夫人问。
“你必须两狗尽快抓回。”乐瑶说。
“有,放生兔子被你狗吃了,必须给代!”三叔公说。
“错,给代!”
“一定给代!”
苟夫人恶狠狠说:“代屁啊!”
“你知阿龙是什人?”三叔公又说了一次,“他是我邵长房的长子嫡孙,现在住的房子是我邵的祖屋。祖屋旧了重修,所才放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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