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武英四年十月,在明王朝的京师紫禁城内,明、维纳、匈牙利、雅典、埃及、摩利亚等十七国的代表,在受了中国人热情友招待,并且经了长间的漫长又艰苦的谈判,共同在新的协约:《北京条约》签署了己的名字!
各国代表明确承认了明王朝在原奥斯曼帝国所取的一切利益,并且有权分配奥斯曼帝国的土人民,奥斯曼帝国做一国已经不复存在,明同郑重承诺将保证奥斯曼帝国的王室员,够人的待遇,他将在北京受仁德的款待。
承认雅典公国、摩利亚公国埃及公国的复国,了保障些国不再受任何形式的挑衅或者威胁,明帝国的军队将长期驻扎在些国,肩负些国的领土安全,些军队所产生的一切费,将由明帝国行承担,不需些国付哪怕一金币。
明帝国在中海及红海的权利将最程度的承认保障,同将与维纳、匈牙利、威尼斯等国组联合舰队,共同维持海安全,立舰队联合指挥部,由明帝国海军任指挥部总司令,一旦生海战争,舰队随达任何海面。
凡在《北京条约》签署名字的国,在未一百年内不生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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