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收拾掉两了,特蕾西。”欧内斯廷·利特柴普哈哈笑着说。“听人在街说,你的律师朋友佩·波普不业了。他了一次故。”
在皇街旁的一饮食店喝加奶咖啡,吃油煎饼。
欧内斯廷嘻嘻笑着。“你真动脑子,姑娘。不跟我一干吗?”
“谢谢,欧内斯廷。我的计划完呢。”
欧内斯廷急切问:“面轮谁啦?”
“劳伦斯。亨利·劳伦斯法官。”
亨利·劳伦斯最初是路易斯安那州斯维尔镇的律师。他是平庸的律师,但他具有两十分重的条件:外貌既生英俊,在是非标准愿意通融。他信奉一哲:法律是柔软的柳枝,随将它拗弯适应雇主的需。有了的信条,难怪搬新奥尔良不久他就因代理某一类人的案子红了。他初受理轻罪及通故案件,连重罪死罪案接。等与那些江湖风云人物搭关系,他已经十分擅长贿赂陪审员、瓦解证人、收买任何案子有的人。简言,他正是安托尼·巫萨需的人。他俩迟早在人生的路相遇。是黑社中的赐良缘——劳伦斯了巫萨帮的代理律师。等机熟,巫萨又使他升任了法官。
“我真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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