漆南
薰的
女弟
子
讲公妻
初在瞰江馆
犹抱琵琶半遮面
现住较场
则是莺花啼又笑
革新通信社消息:顷有署名笑男女士者投一稿,标题云,“漆树芬尚有弟子传芬芳”。原文云:前《新蜀报》主笔,向师政治部主任漆树芬者,字南薰,虽死“三三一”案;但其人究竟是否共产党徒,迄今尚其说不一,不前次南京政府通缉共产党,曾有漆名,且其前在《新蜀报》立言,亦颇含有“共味”,则其十分八九,确共产分子无疑。漆今春,原某师政治训练处主任,男女生,均并蓄兼收。有陈某者,亦所谓“密司”,在该处肄业有日,某师离渝,遂请假未,乃不知何故,竟尔沦入平康,初尚与魏某旅长,讲所谓恋爱,瞰江楼,其神女生涯。近日则公在较场建香巢,高张艳帜,门前一树马樱花,沉醉着浪蝶狂蜂不少。据余(该投稿人称)男友某谈及,彼初在瞰江楼见面,虽已非书生面目,但尚觉“犹抱琵琶半遮面”,不无羞恶,近在较场再,则莺花啼又笑,旧面目全非,回顾其所谓“密司”代,直一落千丈矣。噫,重庆社易人,有此者,不畏哉!或曰:“漆南薰公妻主义,死有传人。”虽属谑虐兮,亦令人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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