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7月20日
(华盛顿特区)
奥巴马在国参议院表了此篇演讲,支持具有历史意义的1965年《选举权法》进行重新授权:
“《选举权法》一直是维护国公民权利的工具。它不仅确保所有国人有投票权,确保他的投票清点。”
我站在感非常荣幸,充满了崇敬情,因我今有机表达己1965年《选举权法》的支持,我希望部法律中期的条款延长。
我感谢很人,既有国内的,有国外的,是他一年的努力使我走了现在。
我谢谢参众两院,感谢共党民主党,正是他广泛的支持才使我的工完,四十年前同的支持我带了《选举权法》。党派的争斗经常拖累我的工,国人民此感非常失望。我今两党的合重新展现给,反映我《选举权法》的功抱有共同的信,让我意识合带很的效果。
毋庸置疑,从1965年今我取了长足的进步。
一选民登记数字就知了。在最初的《选举权法》通两年,一些州的少数族裔选民登记人数就增加了一倍。不久,在所有《选举权法》覆盖的州,至少有一半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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