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篇 第四十六章 明代之政制

今再谈及明代政制腐化。

由明代承平年岁甚久,遂使科举进士日重校贡举日轻。但校培育社需人才,科举却是就社现有人才中选拔,荐举更稀少。是人才由科举进士中。

英宗顺年间始,非进士不入翰林,非翰林不准入内阁,但翰林人才限某些科目,并非完全齐备。此庶吉士变有名无实,并不再受重视。但进士,有理职位数请假返乡,甚至有居数十年者,等有尚书侍郎的官职,才入朝供职。

明代翰林院储备人才,吏部则选举人才所,此两处明代所特重。

明代吏部的选举法有四:一校,二科目,三荐举,四铨选。人才,致述四类。见吏部权重。

翰林院无法培植人才,吏部选举曾有抽签法,分四区抽签:一东北,北京、山东区主;二东南,江、浙、闽、桂及江西主;三西北,陕西、山西主;四西南,湖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主。官方与民间均十分赞同,认十分公平。

至科举,则初考经义,变八股。顾亭林谓:“科举害,等同焚书,败坏人才,甚咸阳坑儒。”因此造明代士人与官僚识空虚,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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