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 自觉接受媒体监督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

(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165次常务议通)

一条 了保障公民、法人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,提高政府工的透明度,促进依法行政,充分挥政府信息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经济社活动的服务,制定本条例。

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,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程中制或者获取的,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。

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加强政府信息公工的组织领导。

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工的主管部门,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工。

县级方人民政府办公厅(室)或者县级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工主管部门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工。

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人民政府部门应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工制度,并指定机构(统称政府信息公工机构)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的日常工。

政府信息公工机构的具体职责是:

(一)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宜;

(二)维护更新本行政机关公的政府信息;

(三)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指南、政府信息公目录政府信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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