迈尔斯·斯潘塞的律师务所位麦迪逊街59号,占据了摩楼的整十层。尽管是迈尔斯的务所,他手有十五名律师,数刚从法院毕业,所有人憧憬着有朝一日合伙人。但迈尔斯不喜欢合伙人。一旦些新手经风浪不再晕船,了何处理一件案子,所所像律师,他便跳槽了别处。那些留的永远是老子。
跟迈尔斯一工就像处飓风的风眼。他所代理的,什人有:黑手党员,警察杀手,强奸犯,扰儿童者,毒品贩子等等,任何人,他付钱。案子胜诉,他无所顾及。
“受害者”词在他的词汇表是有位置的。他将所有的受害者视失败者,有足够的力量保护己,活该因他的懦弱遭受惩罚。
由有合伙人,他便将部分利润归己有。与他寄海外的银行帐户的巨额数目相比,他付给他那些年轻律师的钱谓菲薄。在迈尔斯,他其实应该有幸从最的律师本付他费。
但钱不再是位五十八岁、短精悍的律师的主追求。他喜欢的是从荣耀中获乐趣。他喜欢己现在晚间新闻中,喜欢坐边喝咖啡边翻早报,己的眼睛在屏幕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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