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摩尔帕克的路,坎宁安将了两年的克莱斯勒轿车的速度计踩了八十,感汽车底盘在他脚颤栗,不,他知引擎动突破一百英问题,有候,他怀念那些日子:坐在车身有黑白两色的警车风驰电掣,将无线电台扭最音量,便从尖锐刺耳的警笛声中,听清调度员的声音,街在迅速退,深知己每冲一十字路口,等是经历一次枪林弹雨的洗礼。或者,不管随便听什紧急电话的召唤,驱车赶现场,在那,一疯子正枪口准他,准备送他西。
那段靠拳头凭胆量的日子,离他已经很遥远了,接的日子,尽管在回不再老是黑着眼圈,身青一块,紫一块的,却令人头痛。他伸长耳朵,绞尽脑汁。吃了不知少苦头,尽管他牢,但很难象有什别的工更适合他。
挺简单,他爱一行。
同有那情况在生,结局不定,他的脑子总不闲着。
设法将一桩杀人案中那些不人知的情节拼一,坎宁安说就比是墨水在填《纽约报》的纵横字谜:在他的裤口袋总有玩的字谜,他找最合适的字眼钢笔填空格中,他不是那差错的人。稍有差错罪犯就已逍遥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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