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拉斯克比约定间迟了半。他懒洋洋进了,懒洋洋两位奎因先生打招呼,懒洋洋靠倒在椅子,,懒洋洋点了烟。他烟插进一长长的翡烟嘴,动极具浪荡风范。最,他懒洋洋等着警官问。
周一晚他在那儿?哦,在城——他含糊其辞答着,随便挥手示意了一,接着便始捏弄胡子。
“城”什方?噢,真的记不清了。先了某夜总吧。
那是几点?那儿11点半才门。
11点半前在哪儿?一些朋友爽约了,所他临决定百老汇的一剧院。
夜总的名字?真的不了。
“不”是什意思?噢——说实话,他喝了一些违禁卖的酒。酒肯定掺了药——哈,哈!他一子就趴了,醉像摊烂泥。他记周二早10点己在宾夕法尼亚车站的洗手间往脸泼凉水,全身一塌糊涂,昨晚肯定很糟,概是在早离夜总的。匆匆赶回换了套干净衣服,接着就弗兰奇百货店参加董议了。
“极了!”警官嘀咕。他着特拉斯克,仿佛他是一令人讨厌的动物似的。特拉斯克朝烟灰缸的致方向弹了弹烟灰。
“特拉斯克!”老奎因一声厉喝,放荡的高子董吓一子坐直了身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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