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谁来“鉴定”医疗鉴定? 四、自家人怎能鉴定自家人?

1997年12月15日,安徽省某校高级教师王孝因糖尿病前往某医科附属医院住院治疗。血管病区一主任医生知患者有冠病史,提议患者安装搏器。是该医生病情变化及手术中现的意外估计不足,结果病人左衰死在手术台。

死者属接受不了“走着进抬着”的残酷现实,在医院院内哀悼死者,悬挂横幅,在医院散传单《告医护人员书》。那死者属什不根据《医疗故处理办法》,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医疗鉴定委员故鉴定呢?死者属身疲惫说:“鉴定委员员是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,并且是从各医院抽的,说底,他人给人鉴定,怎有公正的结论?”

医疗鉴定已失了人的信任,现行的医疗故鉴定体制说,无疑是一讽刺。

鉴定结论卫生行政部门。从委员的构,鉴定者基本属医疗行业的从业人员。人选提名是卫生行政部门的,同级人民政府是点头已,鉴定委员的办机构设在相应的卫生行政机关。虽在《医疗故处理办法》中明确写着,与故有利害关系的人需回避,但在同一行业身进行鉴定,公正不保证就寄希望鉴定者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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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医疗鉴定谁说了算?目录+书签--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