煤老板办企业,招一堆“皆利”的“官股”。
就是典型的“权钱易”“官煤勾结”。
杜绝类丑恶现象,国务院曾了《关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》。
一“通知”的核精神是“求国公职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从煤矿撤资退股。”
,面国务院“撤资令”规定的“最期限”,一些方的相关官员竟在“期限”打了主意,他一再一“期限”“延长”。
据了解,些方官员的理由居是“各接清理纠正通知的间有早有晚,进度不一。”
就是典型的“有禁不止”。
在现实生活中,一些方官级决定更是阳奉违,面一套,背一套,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。
正象人说的那,他总是够“说理头头是,应付级的办法一套接一套”。
就是典型的“墙头草,顺风倒”。
就是典型的“油条佬,‘佬’油条”。
实在是令人愤怒!
煤政弊,由此见一斑。
狭路相逢勇者胜。
两军战在即,古人尚且明白“一鼓振,二鼓衰,三鼓竭”理。
我更应该拿破釜沉舟的决勇气,“一鼓振”,与那些敢抗命中央的狂妄者斗争!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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