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什的逻辑,就有什的思维,
有什的底气,就有什的狂言。
“宁不官决不撤股。”
是一些方煤官在级求从煤老板经营的煤矿中撤入股资金的表态。
此荒诞的戾气辞,实在是让人惆怅至。
言不惭,
耻不羞。
悲夫!悲夫!
是一铁定的“规律”:几乎每一次次矿难,“几乎”与“官煤勾结”或“权钱易”不了干系。
不是吗?请,那些昨是被级令在“停产整顿”的煤矿,今就热火朝、轰轰烈烈“跃进”。一些方官员在利益因素驱使煤老板不法行“绿灯”。有的甚至铤走险些人投怀送暖,些不法煤老板充“保护伞”,或者甘些人他非法“业”的“马前卒”。是,“权”与“钱”在一“非正常”易环境中双方“各取所需”顺利“结姻”,一矿难频频的灾祸就了。
此,一位国主管部门官员曾怒斥:“矿主财,矿工遇难,政府埋单,状况不再继续了!”
铁的实告诉我,一些方“官煤勾结”现象的客观存在在已是一不争的实。特别是在一些矿产资源相集中的区,群众“官商勾结”、“官煤勾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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