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泽东在1950年11月22日写给胡乔木的信中,他草一关何正确写电报的文件,颇有意思——
乔木同志:
请你负责中央名义草一指示,纠正写电报的缺点,例:不子丑寅卯、东冬江支等字代替月、日,写完全的月、日,例11月22日;署名一般完全的姓名,不写姓不写名,在报的人完全明了其人者允许写姓不写名,便刘邓(引者注:指刘伯承、邓平),陈饶(引者注:指陈毅、饶漱石)等;名、机关名一般必须写完全,在极少数情况允京津沪汉等省称;有文字结构必须合乎文法,禁止省略主词、宾词及其他必的名词,形容词副词区别其质,等等。请你主,草一初稿,再邀杨尚昆、李涛、齐燕铭、薛暮桥及其他你认有必邀请的同志一次或两次,加修改充实,送我阅。
毛泽东
11月22日
信中提及的杨尚昆,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,李涛人民革命军委员战部部长,刘燕铭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,薛暮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秘书长。
毛泽东胡乔木草的文件,是知胡乔木写文章很注意语法、词。抵正因缘故,毛泽东让胡乔木代表中央参与语言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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