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篇 财务管理与利润管控 第二十七章 账款管理

一、业务员收款规定

□账单分

一条 财务部账款组依业务员类别整理账单,定期汇集编制账单清表一式三份,将账单清表二份连同账单寄业务人员签收。

二条 业务人员收账单清表,一份行留存,另一份应尽速签财务部账款组,现有不属本身的账单,应立即挂号寄回。

三条 客户求寄存账单,应填写“寄存账单证明单”一份,详列笔数金额等由客户签认,收款才予客户。因寄存账单未取客户签认致不收款,由业务人员负责赔偿。

四条 收公司寄的账单,访问未立即收款,则应取客户账单的签认,若未取客户的签认,则应尽速货日三月内,向总务部申请取邮局包裹领取凭证,执凭收款。逾期不办致无法收取货款,由业务人员负责赔偿。

□收款处理程序

五条 业务人员每日收货款,应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(一份留,三份寄公司财务部纳组)。

六条 属本市的直接将现金或支票连同收款日报表一、二、三联亲纳并取签认。

七条 外埠区的应将现金部分填写银行送款单或邮政划拨储金通知单,存入附近银行分行或邮局。次日午将支票、银行送款单存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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