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法庭星期二午审。审判草草了结,仅仅流形式,前勉强有二十分钟。的确有什消磨间的。不准进行辩护,仅有的证人是负伤的暗探军官,及几名士兵,提前草了判决书。蒙泰尼已经派人,转达了的非正式认意见。法官
(费拉校、本龙骑兵少校瑞士卫队的两名军官)有少情做。宣读了诉书,证人了证,判决书签了字,随郑重其向犯人宣读了一遍。犯人默默听着。根据惯例问了他有什话说,他是不耐烦挥了挥手,打了问题。蒙泰尼丢的手帕藏在他的前。昨夜他一直吻着手帕哭泣,仿佛它是一活人。现在他憔悴不堪,无精打采;眼睑有泪痕。但是“枪毙”词并有给他造的影响。念词的候,他的瞳孔放了一些,就仅此已。
“他押回牢房。”统领在所有的形式结束说。军曹显快哭,他碰了一牛虻的肩膀。牛虻一直纹丝不动坐在那。他微微一惊,随即转身。
“啊,是,”他说,“我忘了。”
统领的脸似乎流露了一丝怜悯情。他本不是一残忍的人,他在月的所所,他感有些羞愧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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