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望向庭院。
夕阳照,绣球花显比前更萎靡不振。眼睛已经习惯室内的光线,即使是穷酸的庭院,显格外刺眼。
不房间角落的佛坛,无论何是暗的。
“你说的错。”我说,“不管什的情况,不够允许杀人。”
木场扬眉毛,提挂在脖子的手巾,擦拭四方形的脸。
“是……啊。”
“果阻止了,不管采取什的手段,最阻止。等犯罪生才行动,那根本。因警方行动,犯罪生,是最的。预防犯罪是警察的工啊。”
“你说的错。”木场说,“是……很难实现呢。”
“是啊。”我答。
理……终究是理。理总是有的,是理与现实却老是无法步调一致,困难重重。
“三次……嗯,是十五年前吗?那候就是此。我记那一次由良前通知了警方。”
“通知说他结婚吗?通知长野本部?”
“通知辖区警署,消息传本部那了。”
“本部的方针一是有案件生,就不采取行动吗?”
“不……辖区前采取了行动,不不是贴身护卫。他取缔疑人物,并且派人在馆监视。”
“监视啊?”
“负责监视的像是诚访署的警官,有芦田村的驻在所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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