歇洛克·福尔摩斯有着高度的控制人感情的意志力。我纠缠其中的怪在两内似乎已被遗忘了,他全神贯注观着近代比利师所的绘画。从我离术馆直至走诺桑勃兰旅馆止,除了艺术外他什不谈。其实,他艺术的见解是非常粗浅的。
“亨利·巴斯克维尔爵士正在楼等着你呢。”帐房说,“他让我等你一马就你领。”
“我一你的旅客登记簿,您不反吧?”福尔摩斯说。
“一点不。”
从登记簿,在巴斯克维尔又了两客人。一是新堡的肖菲勒斯·约翰森一;另一是奥吞州亥洛基镇的欧摩太太及女佣人。
“一定是我认识的那约翰森吧,”福尔摩斯向守门人说,“是律师,不是吗?头花白,走有些跛。”
“不是的,先生,位是煤矿主约翰森先生,是动的绅士,年纪不比您。”
“您一定他的职业搞错了吧?”
“有,先生!他在我旅馆已经住很年了,我很了解他。”
“啊,行了。有欧摩太太,我似乎记名字,请原谅我的奇,是在访一朋友的候往往遇另一朋友,是常有的啊。”
“是一位病魔缠身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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