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一直二早晨。
新堂先在监察科露了一面,跟竹科长打了招呼,就回等柳一树的电话了。
10点半,柳一树准电话打了。
“传真机已经安了。”柳一树说。
“嗯,我先给你一份。”新堂说完就告密信了。
半,柳一树给新堂回了一传真。内容跟告密信完全一,是柳一树Q警察署的文字处理机打的,字号比原件两倍。因在现阶段不否认告密信是公的文字处理机打的,所请科搜査研究所鉴定一。
新堂站刚离传真机,忽现又有一张传真纸始慢慢往外吐,那是一女人的照片。
柳一树刚才在电话说,照片已经通速寄给新堂寄了。他是了早些照片,顺便传真一张。
照片的女人就是梦梦酒吧的女老板。像是在送客从门探头的候拍的。因拍照光线比较暗,又是传真传的,不是特别清晰,但仍浓妆艳抹的长很漂亮。
不,新堂着传真纸慢慢往外吐的候,眼前浮现的不是女人的脸,是传真机那头柳一树的脸。真不敢相信柳一树行动快!一定是昨晚跟新堂通话立刻梦梦酒吧红外线照相机偷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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