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审判与证词 32.紫金山在哭泣中欢呼

1937年至1947年的10年间,在南京,有两人的命运分别是的:

一是,他了,走了;再他又回了,又走了,走了再有回——他便是蒋介石先生。蒋1927年进南京城,次年任“国民政府”主席,1937年12月日本人打进南京他走了;抗战结束他又回南京“总统”,完了曾经将他赶“总统府”的日本战犯的审判。

二人,他了,又走了;走了又回,便再有走了——他便是日本人谷寿夫。谷是日本侵略军的6师团长,是日军南京屠杀主力部队指挥官,血债累累。他1937年12月13日清晨指挥部队进南京,放纵部队在城内烧杀抢奸,罪孽滔。谷回日本。1946年10月16日,谷寿夫被押回南京受审,同被中国宪兵押回的有32位乙、丙级日本战犯。

谷寿夫回离南京,他被蒋介石的政府中国人民判处了死刑。

南京屠杀的罪魁祸首,谷寿夫被押回南京审判,既是东京国际军法庭日本战犯的延伸审判,同是中国人民独立清算日本南京屠杀罪行的一次极其轰动的件。

其实,在日本宣布投降的同,根据《波茨坦公约》,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各战胜国在着手进行法西斯战犯的清算准备,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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