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,我三人先朝新桥方向走。
“了,马呢?”回轮我招了。“引回的犯人不是倒骑在光溜溜的马背?”
本利机少走些路,谁知竟人理我。另一人提有趣的疑问:
“您说倒骑马背,是我那些图片,犯人的脸孔朝向前方唷。有电影电视剧才让犯人面向方。底哪才是正确的骑法啊?”
江户代“引回”主题的图画现在保存着很,画中除了引回的情景外,磔刑或火刑犯人被绑的模,及磔刑现场囚犯与群众的位置,但所有图片的囚犯是脸孔向前骑在马,并有手持长矛的衙役在马前引导。
警示众目的“引回”最早始平安代。活动称“游街”。根据“平凡社”版的《百科典》指,城(指京)被判流刑的囚犯即将离远行,通常是骑马或坐轿(身分较高人士)倒退着从门口走城的郊外。但前面列举的判刑标准果属实,江户代应该不有“引回加远岛”刑,所“骑马倒退”的行或许不存在。
另外有有趣的疑问:“犯人依据什理由被分别送往塚原或铃森刑场?”问题我在前面曾提及,但我尼古拉江木查遍了各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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