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命
儒思超了宗教的信仰,同完了宗教的功。宗教从外面,有他的制度、组织及仪式等,儒理中的礼乐代替。宗教从内面,同是宗教精神更重一面,信仰者内情绪,及各人宗教的真实经验。在儒思关与命的意义,与极相接近。
各宗教的内经验,最重的,必有一外在的神圣境界或神圣威力存在。人超越了我有限的较低级的,信仰一外在的无限的高级的神圣,与相接触相感通相融合,是各宗教所共同祈求的一境界,共同皈依的一威力。就宗教论宗教,则宗教应该超越乎德。德是人世间,人世间一切德,至我有限的我沉其他一或有限的我内,并不使我与无限合一。无论是忠,是孝,是爱,是一切其他牺牲,凡是德象,总是属人间的,依是偏不全,是有限,免不了消逝不长久存在。因一切人间德总是偏的、相的、有限的。有神与圣完全无限,永生不灭。人有与神圣的无限生命相接触,才使人已参加无限永生,但儒理论并不此。
儒并不在人类外另找一神,儒认人类本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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