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恒”:亨,无咎,利贞。利有攸往。
《彖》曰:“恒”,久。刚柔,雷风相与,“巽”动,刚柔皆应,“恒”。“恒,亨,无咎,利贞”,久於其。
所“恒”者,贞。贞者施既“亨、无咎”者。未,恩泽未渥,骤其贞,此危。故将“恒”,其始必有深通,其终必有正。方其通物,则分有相错者矣。错致亨,亨则悦;悦故无我咎者。无咎贞,贞则“恒”。故“恒”非一日故,惟久其无意速者。
,恒久不已;“利有攸往”,终则有始。
物未有穷不变者(1)。故“恒”非执一不变,及其未穷变尔。穷变,则有变形;及其未穷变,则无变名,此其所“恒”。故居“恒”世,“利有攸往”者,及其未穷。夫及其未穷往,则终始相受,环无端。
(校注)
(1)不变者:《苏氏易传》无“者”字,误。
日月久照。
“照”者,日月。运者,。
四变化久。
将明恒久不已,日月运、四变明,明其未穷变(1)。阳至午,未穷;已生。至子,未穷;阳已萌。故寒暑际人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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