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沅弟左右,
弟信言寄文每月六篇率,余意每月三次,每次未满千字者则二篇,千字者则止一篇。选文法,古人选三二;本朝入选三一,不知果弟意否?
弟此讲求奏议,尚不迟,不必懊恼。督抚二十余人,其奏疏有弟者,有鲁卫者,不有及者,弟此功,不求太猛,但求有恒①,吾弟攻金陵苦力,他,又何不乎?(同治四年正月廿四日)
【注释】
①恒:恒。
【译文】
沅弟左右:
弟弟信中说寄文章每月规定六篇我的意思每月三次,每次不满干字的写两篇,千字的一一篇。选文的方法,古人选三分二,本朝入选三分一,不知合弟弟的意不?
弟弟现在讲求奏议,不迟,不必懊恼。督抚二十人,奏疏超弟弟的,有鲁卫者,有不及者,弟弟功,不求太猛了,但求有恒。我弟攻金陵的苦力,其他,又何不做。(同治四年正月二十四日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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