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太初并不是一老究,气磅礴的名字容易引误。
实际太初是一女孩子,且是丽的女孩子,我认识十七岁,一年级生,是我低班同。
有一名,叫玫瑰,呵玫瑰比较适合,洋同喜欢叫玫瑰,本人,我应该怎形容呢,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、初初含苞放的粉红色玫瑰花。
除了长,是一温柔随的人,格很完,功课,乐意帮助人,最主的是,非常有理智,办一丝不乱,纹路清楚,男女老幼,有不喜欢的。
在纽约生,但不喜欢纽约方。说有乡人的本质,不城市,因此随父亲搬加州圣荷西读,我便结识了。
在新生,我请教的芳名。
说:“我有英文名,中文名叫方太初。”
“呵,特别的名字。”
微笑,“太初有,与神同在——我祖父是基督徒。”
,却一点有骄矜色,我马喜欢了。
我说:“我叫周棠华,建筑系五年级生。”
侧侧头,“我舅舅是建筑师,在香港有公司。”
“香港的建筑师很财。”我说。
哈哈笑,“你男人就挂着财。”神情娇慵。
穿一条紫红色皮牛仔裤,一件丝绒线织的七彩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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