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案本部最初本着抢劫杀人的推测,积极进行了侦察,但有获任何线索。移动附近路的工标志,阻止汽车行驶,是严重的预谋杀人,不仅仅考虑是流窜犯干的。集中力量侦察的结果,本部却有现任何嫌疑者。刑警中间,有人从庭不着眼,提淳子是疑者。
但是,那女人,日午6离,7半百合住所,经两半的吵闹,10才从那走。从间,首先就与案间不一致,有表所列:
6,淳子从住宅,在池袋了不一的电影(局确证)。
7半,淳子从电影院了百合(有目击者)。
720分,草村雷诺牌汽车回(有目击者)。,淳子外,草村吃了剩余的午饭。
9,卓三汽车外(有目击者)。
910间,卓三被杀害。
105分,淳子从百合走,百合目送(有目击者)。
,有一假设——淳子7半百合、了10从那走的两半的间内,淳子有中途身走百合。
根据假设,淳子犯罪不是不的。就是说,那女人8从百合,立刻雇一辆租轿车,从椎名町返回高松町的住宅,那丈夫卓三恰恰在。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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