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一早,方木就敲孟凡哲的门。连敲了十几,一点回应有。方木抬头门的窗,有灯光,不知孟凡哲是已经了,是不门。
整整一,方木的脑子是孟凡哲。他那毫无血色的脸那双仿佛深渊一般的眼睛不停的在方木眼前浮现。
FBI的行科曾经提的理论:果一人在早期有行或者同现其中两的话,人年犯罪的就比较:一定年龄仍尿床;放火;虐待动物或其他比他的孩子。原因在的人控力比较差,反社理比较强。从理的角度,虐待动物的行,往往现实的无力失控制的焦虑感。
孟凡哲究竟什感无力,又什感失控制呢?
另一问题:他接干什?
孟凡哲是软弱的人,但是情温、善良。生生扯碎一猫,再它吞肚,无论何不像是他人做的。从昨晚的情形,孟凡哲在残害汤姆的候,很明显处一意识模糊的状态。
究竟是什让孟凡哲陷入了此深刻的精神障碍中?
“汤姆……他讨厌它……我不……再……依靠它……”
依靠?
果说孟凡哲在依靠汤姆的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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