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此外,我认所税是不合理的,我认有资产税就足够了。顺便说一句,国加州的修正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资产课税的税率,记像是1%(现在已经变了1.3%)。
废除源泉征收制度,工资就直接达员工手,再从中收取资产税岂不是很?那扣除了人所税、居民税及其他税再将工资给员工的做法,是人的独立尊严的莫忽视。
最是法人利益不应该征税(操很简单),其产附加值征税则是合理的,就是所谓的“附加价值税”(VAT)。
现行的日本消费税虽称是附加价值税的一,但并不是真正意义的附加价值税。有人说果将其加重的话,就引低收入人群负担重的逆反,导致社各阶层的差距变,市场就失活力。但是我觉说法是不正确的,知国民的总附加值就是GDP啊,不管少,比说在面收取5%的税是公平的。因果附加价值税收达25万亿日元,那就不需征收法人税了。
历史有通增加税收改善财政的例子,经济展不应该寄希望此。
总,我认税收应该体由两部分组,那就是资产税附加价值税。
,像洗澡税、高尔夫税、烟草税的荒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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