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国银行,我找一位姓奥伯的助理纳员。他是英俊的金青年,二十五岁。
“我负责认证威尔森的支票。”我说明意,他说,“是给黛娜·布兰德的——五千元。”
“知是谁吗?”
“嗯,知!我认识。”
“关的情况,你是否介意你知的告诉我?”
“一点儿不介意。我很乐意,不我,已经迟八分钟了——”
“我共进晚餐吗?候你再告诉我。”
“。”他说。
“七点钟在西部酒店?”
“问题。”
“我就走,不耽误你了。不我请你告诉我,在有户头吗?”
“有,今早那张支票存进的。现在支票在警察手。”
“是吗?住在哪?”
“飓风街一二三二号。”
我感叹了句“哎呀”,又说了句“今晚见”,便离了。
我的一站是市政厅的警察局局长办公室。
诺南局长是胖子,笑眯眯的圆脸镶着一亮晶晶的偏绿色的眼睛。听我此城的目的,他像很。他跟我握了握手,给了我一支雪茄一椅子。
“现在,”我坐,他说,“告诉我是谁搞的戏?”
“我口风很严。”
“我是。”他在一团烟雾面兴高采烈说,“你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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