墨主张的,是“蜂蚁社”。
错,法在墨,墨子在韩非前。法兴,墨已经衰亡。因此,墨不赞韩非。但前所说,墨法两,既根本立,又相互同情。那,他殊途同归,不吗?
完全,主张“蜂蚁社”就是。
,相同,是不约同。实,墨法两的蜂蚁社,有结构相同。其余,则质不同,因不同,实现方式不同。韩非是“国主义者”。他的主张国,靠君主实现。墨子却是“社主义者”。他的主张,己就实践。
在哪实践?
在组织中。
与儒、、法三不同,墨不仅是派,是团体,甚至是一准军组织。组织的员叫“墨者”,组织的领袖叫“巨子”。巨子具有双重身份。他既是导师,又是首领,己的弟子有生杀予夺权,谓说一不二,令行禁止,一呼百应,绝权威。
墨子本人就是。
据说,墨子巨子,手有一百八十人。他忠耿耿,训练有素。墨子一声令,跳进火海走进刀山,脚跟不转一,迎着死亡就了,叫“赴火蹈刃,死不踵”。
照架势,果领袖他做人炸弹,估计干。
黑社吗?恐怖组织吗?
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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