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,曾国藩在写给弟弟的信中说:
予三十岁,即做官财耻,宦囊积金子孙羞恨,故立誓,总不靠做官财,遗人。神明鉴临,予不食言。
一番誓言的背景,是入京官的曾国藩“做圣人”人生目标,始了艰苦卓绝的我砥砺。光二十年入京官,不仅是曾国藩仕途的步,是他一生我完善的一重点。
在唐鉴、倭仁等理的影响,在三十岁一年,曾国藩立了精研理、“做圣人”志。“做圣人”是一份怕的条约。签订了份条约,就意味着一人必须经由理设定的路径,在生活中与“望”战:“理人,决不两立。须全在理行,方见人消尽”。
明清两代的官场有一特殊现象,那就是清官部分是理。比明代著名清官薛就理名世,他一生直节不屈,被称“光明俊伟薛夫子”、“铁汉公”。他的名言是有“见理明不妄取”者,才是真正的清官。另一清官海瑞则深受王阳明影响,强调口一、知行合一,终生活在理与世俗的战中。
清代清官康熙朝。著名清官陆陇其“笃守程朱”,被尊清代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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