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京官曾国藩的收入与支出 第三节 替人打官司赚“外快”

除了接受馈赠借贷,“干预方公”,是曾国藩收入的一源。

读《曾国藩书》的人知,曾国藩官,写给父亲弟弟的信中,经常讽谏他洁身,不插手方务。苦口婆,反复申辩。比他说:“我既乡绅,万不入署说公,致官长所鄙薄。即本有,情愿吃亏,万不与人构讼,令官长疑倚势凌人。”给人的印象是他向谨言慎行。其实是他的认识,光十九年,的他己颇做了几件。

光十九年二月,曾国藩的朋友朱尧阶典别人的一处田。典手,旧佃户彭简贤却阻挠新佃户耕。经人劝解,旧佃户仍“强悍不服”。情况,曾国藩的进士身份就挥了。二月二十日,曾国藩在日记中写,他“辰(8点钟)带(彭简贤)永丰分司处法禁(给刑法处罚)”。带人将那强悍不服的旧佃户抓送了有关部门。

几的三月初五日,曾国藩在日记中提,朱尧阶写了两张状子,托他县衙告状。他熟门熟路告诉朱尧阶,说此刻县令正主持“县考”考试,不太方便,且等考试再告。

通些记载,我二十九岁的新科进士此已经是方的重角色,始“判断乡曲”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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