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元璋创殉人例,代帝王谨遵。明祖死,殉葬的妃嫔三十余人。明仁宗死有五妃子殉葬,宣宗死有十人殉葬。至景帝,史书仅记载“诸妃嫔唐氏等”殉葬,具体人数不明。五皇帝加,殉葬妃嫔总数估计在一百人左右。
不光皇帝,连诸王一祖制亦步亦趋。《明史》诸王传中载,朱元璋二子秦王死,“王妃皆殉”。周宪王朱有炖是朱元璋孙,正统四年临死前奏表示身务从俭约,故明英宗特命“妃夫人不必从死,年少有父母者遣归”。谁料未等圣旨传,王妃巩氏施氏等六夫人已经同日殉身。英宗无奈,表彰的“贞烈”、“贞顺”。
了殉葬者有所补偿,朝廷给那些位比较高的殉葬者的亲戚一些优恤。《明史·妃传》载:“太祖崩,宫人从死者。建文、永乐,相继优恤。张凤、李衡、赵福、张璧、汪宾诸,皆世袭锦衣卫千百户,人谓‘太祖朝女户’。历祖、仁、宣三宗皆。”
明代的人殉制度终结明英宗朱祁镇。他在临终前,曾留了的遗嘱:“人殉葬,吾不忍。此宜我止,世勿复。”
朱元璋的代此英明的决定,有两特殊原因。一是明英宗是一历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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