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外遇的定义因人异。
有人是说:“配偶外的异单独见面,就已经是外遇了,约更不说。因人的妻子或丈夫是知他做了,一定受伤。一旦伤害配偶,那就算是外遇。”
有人反驳:“纵使结了婚,我依是有七情六的平凡男女,我不其他异产生情愫是强人所难。虽说绝不让妻子或丈夫现,但约应该关系吧!甚至说应该有点刺激感,人生才更快乐,就结果言夫妻关系更谐。我认接吻止原谅,关键是在有有床吧!”
每人的价值观不同,所定义各不相同。另外,意见根据置身的状况改变。就像我己,前前者持同意见,我本认已婚者绝不约。
但是遇秋叶,我的法急速倾向者,不床就不算外遇,我始此认。,因我比较有利。
某日,熟悉的业者送了餐厅招待券给我,那餐厅位横滨某饭店内。一听在横滨,我的雀跃不待言。
“招待券招待两人,但我有其他人邀,你不陪我?”
我向秋叶寄的邮件。
你太太不就了──果回信此表示,我打算就此彻底死。我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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