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城向富庶,比其他的方,的生活水平已经算是比较的。
是,越是富庶,穷苦人反越是。因此,女儿卖富户做丫鬟是常有的情,一点不罕见。
卖身契约分几。
一就是长年的契约,有十年的,有二十年的。
有短期的契约,一年五年不等。
契约满了,就卷铺盖走人,回嫁人亲别人通通管不着。
不,签订契约,一般是不预付钱财的。是做一月的情拿一月的工钱,跟世的工人差不。
有,就是终身契约。
其中分活契死契两,若是活契的话,的爹娘攒够了双倍的钱财,就女儿赎府。死契,则是卖断终身,彻底的将女儿卖给了人。
一般说,富户人不肯那些签活契的丫鬟,一方面使唤不放,二是觉的丫鬟容易有异,不安做。所,牙婆子是逼着卖女儿的人签卖断终身的死契。
金恒病重,急需钱。短期常年的契约不合,签卖身契才行。丽娘本着签活契,日若是积攒够了钱财,将锦绣再赎回。
是负责采买的顾婆子却二话不说拒绝了此,陆府最重规矩,若是进陆府做,必须签死契才。
丽娘权衡权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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