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晴风从那邸报的消息,说是一则花边新闻,是在代,在邸报等很严肃的官方“报纸”才算是花边的新闻,实则依旧是官场中,是比较戏谑轻松的口吻。
该新闻其实是五月前的消息,实际算是旧闻了,说的是陕西凤翔府同知楚行因吃酒被贬散官的情。位老兄既非吃花酒,非喝醉了酒干了什有损官威的,就是喜杯中物,常与朋友聚,酌几杯。
问题是,位楚老兄喝的是公酒。所谓公酒,就是因公酿造、公务、平日保存官库的酒。各级衙门的官库有公酒,专门馈送往官员任、罢任的官员,果该官员讲究睦邻友,馈赠邻州邻郡官员,是的。
但有一条,公酒特别,就在一公字,公,你馈赠邻州邻郡官员,那算是公,但是赠送人、收受人,包括回馈方的公酒,不是人的,收回官库,果你留享,那就犯法了。就像世官员国访问,收他国馈赠礼物,不就此产一理。
其实今不比国候,国法纲纪已经松懈了许,许规矩名存实亡了,但是些规定并有取消,果真有人它搬台面讲理,那些尘封已久的规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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