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黑了,庄严仍旧在靶场。
午的训练结束,所有人累趴了,早回了排房抓紧间休息,因晚有夜训。
枪训练是一极其枯燥的训练。
一人反复无数次像傻子一站在那反复枪、手枪、再枪、再收枪……
就像设定程序的机器人一。
不庄严倒是觉什问题。
士兵在战场本身就是一台杀人机器,目的就是最限度杀伤敌人,保存己。
色渐渐暗了。
庄严已经完全沉浸在枯燥的联系中。
韩诩曾经庄严说,你很有分,但是你爱行,你才做最。
赋是一的恩赐,不利就己。
果你己不热爱狙击行,不爱特兵职业,你就法做极致,充其量就是混日子的。
混日子?
三字庄严太熟悉了。
入伍儿,他老着三字。
不现在估计他己三字忘了。
他喜欢生活。
他喜欢那支85式狙击枪,虽在它并非最优秀的。
他喜欢扣动扳机的一刹那,从枪管枪膛溢的硝烟味,有子弹击中靶带的爽感。
他喜欢闪电一的速度将92式手枪抽,使各姿势朝目标击,让枪声响同弹奏一首欢快的乐章。
他喜欢超越己—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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