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的说,行中书省制是取代原本的藩镇体系的,其最的不同,便是原本的节度使是方军政合一的长官,割据色彩极强,部分忠朝廷、缴税,部分则不忠朝廷不缴税;行中书省,本质是中央的宰相集团,向各区派遣的督察机构,所此,是高岳、杜佑甚至韦皋等方岳,愿意将手中权力朝廷中枢合并所致:行中书省制的核,便是“一省一署”,即是说一行中书省便有一最高官署,由外派的宰相统管,在行省他的权力是无所不包的,所有刺史、县令听从他,便保障了集权;此外有,就是“节制官长”,虽行中书省的宰相权力很,是有限制的,限制两方面,一是朝廷派遣佐貮官(参知政)他“圆议”,辅弼的同有监察意味在内,二是行中书省宰相是有任期限制的,五年或十年期,随或调任或回朝入中书门的“政堂”,他的子嗣部无权索取旌节,继任者是由政堂诸宰相圆议敲定。
在财政方面,陆贽皇帝说:
此国计分三级,即朝廷三司最高级,行中书省次级,方州县三级。三级财政每年公布“”“入”的簿册,两税继续分三品,一品“供”,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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