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的被亲戚、邻居告的,即武毅军士卒就冲入宅中,从窖掘一筐筐的金银铜钱,所有的铜器尽收走,随罪证确凿,触犯禁令的盐商系巡院的牢狱中,人就救,徐粲便说救,拿足抵罪的“征罚钱”就行:犯的盐商,最早的,就是卖。
毕竟群盐商靠榷盐法虚估法,先前赚是脑满肠肥,富余的钱不是买侍妾奴婢,便是兼并田产。
卫国公刚刚规定,段间买卖田产,官府必须拿走足足一半的“抽头钱”,再加经界打画在进行,什人敢冒风险买。
倒是有人敢买,但批人不是卫国公亲任的兴元商贾,便是新附卫国公的“淮西商贾”(洗白了),田价钱压极低,由是犯的盐商田产宅院鬻尽,换不了少救命钱。
接就卖妾奴婢,享受惯锦衣玉食的妾不干了,是更加变本加厉,首检举罪行,拿“告缗”的钱,抵己的青春貌损失费。
犯的盐商又向其他盐商借,方根本不敢借,矛盾又激化了,“告缗”的攀连愈激烈,原本牢不破、共同进退的扬州盐商集团瞬间分崩离析,一接着一,哭声震,被枷锁绳子牵着,送入扬子巡院的牢狱中,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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