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章

當,向秀就奏報結案,判的是絞罪。

原來擅入宮門的罪名,有輕重;僅僅沒有門籍,擅入皇城,越過東華門、西華門,不過杖責六十,改繳罰鍰,不過二三兩銀子的。但「擅入御膳房或者御在所」就是死罪。擅入御膳房,有食物中毒的陰謀;駕所至的「御在所」,則更為警蹕,擅混入,試問其意何居?所定死罪。致這種陰謀,是發生在宮庭中,關機密,果宣揚,駭人聽聞,所雖定死罪,判絞不判斬;因為斬決綁赴法場,絞決是在監獄中行刑。

向秀定趙靜為死罪,就是引這一條「明律」。律中規定,擅入御在所,「未過門限減一等」;絞罪減一等是充軍,不死。但操的教場,並無門限,所減等就談不了。

當,就是死罪,有兩種,一種是「絞立決」,一種是「絞監候」。倘或判了「絞監候」,等秋後處決,今才二月裏,半年的功夫,江彬一定會設法救他來。因此,向秀將趙靜定為「絞立決」,等聖旨批准,隨即執行。

這有理由,向秀的奏摺說:趙靜類此擅入御在所情形,不止一次。且供詞中牽掣太,果仔細查問,深恐影響人,諸不便,所請求將趙靜速即處決,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
(ò﹏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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