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講的是公放債的情況,在隋唐,人放債非常活躍。各種信機構應運生,在長安的「西市」,還現了中國最早的金融市場,有了各式各樣的信業務。
說,我國古代的金融業這時候,才全面熟,迎來了它的一個興盛期。
這是經濟發達使社會生活變豐富的實例,比南北朝時尚一手遮的情況了。
隋唐放債的人,主體是富商,有專門放債為業的,產累積千金。與此同時,有其他的人在幹這一行。
從隋朝,王公貴族就踴躍加入了放債取利的軍,他們有錢有勢,玩相當。
隋文帝有一個兒子楊俊,就是放債的手。他老爹當了開國皇帝,他不富不行,有了錢就更有錢,於是便「違反制度」,處放債。
這樣的主兒,誰敢惹?無論官吏還是百姓,深受其苦。
在隋朝,放債叫「責」、「舉債」。了唐朝,則叫做「舉」、「舉放」、「舉債」、「放債」、「放息錢」、「責息錢」等等。
借債為何被稱「舉」?在詞源學我還真搞不懂。我琢磨著,概債務就像石頭,借了手,就像舉著個石頭,壓人不舒服。
唐朝初期,皇室的公主是最放債的一批人,其他皇親國戚差不。
他們圖的,就是那月息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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