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麼武器落在了兩派群眾組織的手中,後來是怎麼解決了的呢?
至少在湖南,是中央的一紙「九.五」命令的文件,便搞定了,基本將那些武器收繳回軍機關。對此,有些讀者覺似乎不?覺那些個造反派草頭王們應沒那麼聽話?,你弄清造反派其實並無真正獨立的本質,就會明白最終繳槍,是一種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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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革命委員會籌備組(省革籌組)立不一個月,中央便發了「九.五」槍命令。這個「命令」為稱呼的文件,是由中共中央、國務院、中共中央軍委、中央文革共同簽署的,口氣相當硬,各派群眾組織將一切已掌握的軍物資,包括槍支彈藥,全部予封存,限期繳給當軍機關。
,當時手握槍支的造反派,卻並沒將這個「命令」放在。因為,覺,文化革命來,中央發了那麼文件,有通令、有決定,但執不執行,特別是按不按期執行,像無所謂,「法不罰眾」這個詞,沒有幾個人聽說過,但這詞的意思,相信。這麼的人,這麼的槍,真做「限期繳」嗎?
在兩派還在進行激烈的派戰武鬥的方,例,那「已定蜀未定」的四川,那正打昏暗的山西,那還不……(内容加载失败!)
(ò﹏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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